印光大师:洞明三世因果,何敢杀乎?
唯我如来,洞明三世因果,六道轮回之事理,故令一切众生,勿作杀业。以一切众生,皆有佛性,皆是吾人过去父母眷属,皆于未来当成佛道。故《梵网经》云,若佛子,以慈心故,行放生业,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,故六道众生,皆是我父母,而杀而食者,即杀我父母。言一切男子一切女人者,总该六道一切众生,非单指人道而言也。故下即曰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,故六道众生,皆是我父母。若作此想,救济尚不暇,何敢杀乎?
——《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四·息灾卫生豫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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